減速機要求的機械加工余量
減速機加工余量在毛坯鑄造模具上為了隨后可用機械加工方法去除鑄造對金屬表面的影響,并使之達到所要求的表面特征和必要的尺寸精度而留出的金屬余量。對圓柱形的鑄件部分或雙側機械加工的情況下,應加倍要求的機械加工余量適用于整個毛坯鑄件,即對所有需機械加工的表面只規定一個值,且該根據最終機械加工后成品鑄件的最大輪廓尺寸,根據相應的尺寸范圍選取。鑄件某一部位在鑄態下的最大尺寸不超過成品尺寸與要求的加工余量及鑄造總公差之和。當采用斜度時,斜度應另外考慮。
冀公網安備13092802000153號